离婚所需的办理手续
杭州富阳律师事务所
2025-04-20
离婚办理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:1.协议离婚:当夫妻双方自愿离婚,并就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时,可以选择协议离婚。具体步骤如下:a.准备文件:夫妻双方共同填写《离婚登记申请书》,并提交身份证(或户口簿)、结婚证等材料。b.提交申请: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提交申请。c.审查与登记:民政部门审核无误后,颁发离婚证,婚姻关系自此解除。2.诉讼离婚:当夫妻双方意见不一致无法协议离婚时,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具体步骤如下:a.提起诉讼: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共同居所地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书。b.审理与判决:法院受理案件后,经过必要的调解、审理程序,若符合法定条件,会作出离婚判决。3.特别情况:在某些特殊情形下,如一方隐居或失踪,另一方可以通过特定的法律程序申请宣告婚姻无效。这种情况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诉,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。4.完成办理: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,都需确保所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,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,特别是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方面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44条: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,应当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,应当登记并发给离婚证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45条:夫妻一方不愿意协议离婚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的,以判决的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,并发给离婚证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46条:当事人一方经调解无效,事实确实确有家庭暴力或者被害怕之情,其心理状态构成严重障碍,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153条:当事人对离婚、抚养子女、财产分割、债务承担等家庭争议提起诉讼的,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人民法院受理后,应当依法进行审理和调解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156条:在一方隐居或失踪的情况下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。人民法院经审查确认符合法律规定的,应当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,并发给相关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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